【转发】关于征集校史资料和实物的公告
2024年是学校建校90周年,为全面反映学校建校90年来的光辉发展历程,进一步展示办学成就、总结办学经验、凝聚师生力量,经学校研究,特面向全社会广泛征集校史资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1.集中征集: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2.常年征集:长期接受全校师生员工、离退休人员、广大校友、社会各界捐赠史料。
二、征集的内容
全面反映学校建校90年的发展历史沿革,各级领导长期以来对学校的关心关怀和支持,师生扎根西北小镇艰难筹创,教学科研及人才培养、交流与合作、大学文化及荣誉成果,未来远景展望等方面内容,以及专家题词、题字,名师大家手稿、讲稿的图片及影像资料等。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图片类
(1)反映学校历史渊源和沿革的照片(如开学和毕业典礼、毕业生答辩活动、运动会、校庆活动、校友聚会、歌咏比赛等);
(2)中央、省(部)级领导视察学校以及接见学校领导、专家的照片;
(3)国内外知名人士参观学校以及与校内各单位开展合作交流活动的照片;
(4)获国家、省(部)级表彰的专家学者照片;
(5)反映各时期师生教学、科研、实习、实践活动和生活的照片,历届毕业生、培训班合影照片等;
(6)组织参加全国及国际学术交流的照片;
(7)各历史时期校园建筑、校园风光、校园文化建设和文体活动方面的图片(包括学校大门、教学楼、宿舍楼、操场、食堂、图书馆、雕像、基建工程等重要场景);
(8)其它具有重要意义的照片等。
2.文字、档案资料类
(1)各历史时期对学校建设和发展有较大影响的文献资料;
(2)各个时期的招生简章、招生计划表、培训计划、教材、教案、学生作业、工作证、学生证、毕业证等;
(3)反映学校各个时期建设发展的文件、笔记、信函等;
(4)学校印发的各类刊物、宣传印刷品,学校教师编写的专著、译著等;
(5)学校历任主要党政领导、知名教授任命书、聘任书、信函、讲稿等;
(6)师生员工和校友参加国内外各类学术活动、社会活动、重要比赛的相关材料;
(7)其他对学校有珍贵意义的文字、档案资料。
3.实物类
(1)早期教学教具、科研设备等用品;
(2)各历史时期的标识、纪念章等;
(3)获省(部)级以上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证书、奖杯、奖章、锦旗、奖牌等;
(4)有代表性的学术著作和校友的各类专著;
(5)早期有代表性的教师教案以及教师自编教材等;
(6)课堂笔记、作业、论文、学生证、借书证以及各类学校开出的证明等;
(7)国家领导人、知名人士为学校的题词等;
(8)教案、手稿以及指导学生时的文章批改等;
(9)其他各历史时期具有代表性价值的实物。
4.故事类
(1)关于学校发展历史、辉煌成就、重大事件的回忆、记叙文章;
(2)具有学校精神或人文情怀的校园趣闻、生活轶事类故事;
(3)有关恩师风范、同窗情谊及校友风采的故事。
5.其他
以上未详细列及,但能反映学校历史发展、办学成就的史料和实物等。
三、征集方法
1.捐赠
凡自愿捐赠者(校内单位除外),学校将视史料的价值,对捐赠者颁发证书和纪念品以致谢忱。
2.有偿收购
对一些确有收藏价值,持有人要求有偿转让的珍贵历史档案资料或实物,可通过协商以适当的价格予以收购。
3.代管、复制
校友有意捐献的各类校史资料,如特别珍贵、本人欲亲自保存的,可捐赠复制(印)件,也可由学校代管或复制(印)后归还原件。
4.存档
征集到的史料,学校均登记造册,妥善保管收藏。凡公开展示的陈列品,均注明提供者的姓名和信息。
赠校史资料,请附简要的文字说明,包括但不限于时间、地点、事由、主要人物姓名、职务及简要情况介绍。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党委宣传部 刘玉峰 029-87082833
档 案 馆 安聪娥 029-87081927
党委宣传部 档案馆
2023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