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学院关于评选2006届优秀毕业生
人文学院关于评选2006届优秀毕业生
和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
各毕业学生班级:
为了进一步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培养我院毕业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择业观,鼓励广大学生在校期间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全面发展,成为优秀人才,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评选2006届高校优秀毕业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陕教生[2005]23号)和校党办发[2005]22号《关于评选2006届优秀毕业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精神,现将我院评选2006届优秀毕业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院在籍全日制2006届本科毕业学生。
二、评选组织
学院成立2006届优秀毕业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小组,负责本次工作的推荐工作,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孙玉瑷
成 员:王亚平 付少平 方建斌 吴 宾 贾一波
三、评选条件
(一)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
2、学习勤奋,成绩优秀,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
3、三年平均学习成绩须居本班前20%;
4、校级优秀毕业生须获得过校级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
5、省级优秀毕业生须获得过两次或两次以上校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
6、综合能力强,品德优秀,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有较强的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实践能力和开拓创新的精神;
7、模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勇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
8、能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依据自己的特长,积极响应国家号召,自愿到边远省区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
2、担任学生干部,热心为同学服务,在各类活动中表现出色,能够积极主动创造性地开展学生工作,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3、学习刻苦,成绩优良,综合表现突出,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
4、三年平均学习成绩须在本班前15名;
5、校级优秀学生干部须获得过校级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
6、省级优秀学生干部须获得过两次或两次以上校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
7、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以及主动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的学生干部优先考虑。
四、名额分配
1、省级优秀毕业生3名;
2、校级优秀毕业生11名;
3、省级优秀学生干部1名;
4、校级优秀学生干部2名;
五、评选程序
1、12月14日,毕业班学生自愿申请、公开报名。将书面申请书、个人单行材料、获奖证书及证书复印件交至学生工作办公室。
2、12月15日,学院评选小组在公平竞争的基础上,依据评选条件,择优评选推荐。
3、12月16日,评选结果予以公示;被推荐的学生填写基本情况统计表。
六、几点要求
1、各毕业学生班级要认真对待此次工作,确保评选工作公平、公开、公正。
2、同一名学生不能同时作为两类省级评优对象推荐。
3、省级优秀毕业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必须分别在校级优秀毕业生和优秀学生干部中产生。
人文学院
2005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