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学院行政人员办公例会制度
作者: | 发布日期:2006-03-31 | 阅读次数:
为了加强工作上的沟通和配合,提高工作效率和会议效果,使学院各项工作进一步协调有序的开展,特对人文学院行政人员办公例会制度规定如下:
一、会议内容
涉及行政工作协调、工作部署、工作计划。
二、会议时间
每周星期五下午2:30
三、会议要求
行政人员办公例会是讨论、通报、安排工作的一种有效形式,所有工作人员必须高度负责,认真对待,积极发表自己的见解和建议。一旦形成决议,要严格遵照决议执行。会议发言要简洁明快,重点突出,不开无效会。
四、会议准备
1.召开例会由每周值班人员提前征询会议议题。
2.各工作人员积极准备发言,做好会议记录。
3、如会议需要,由行政秘书请相关领导及人员参加。
五、会议纪律
1.参会人员应准时到会,任何人员无特殊原因不得请假缺席。
2.有事外出人员要到办公室主任处了解会议情况。
3.会议要尽量缩短时间,围绕主题,保证效果,并尽可能避免影响正常工作。
4.每次会议应有较为准确而详细的记录。
5、有重要决议的由行政秘书书写会议纪要,经办公室主任、主管院长审阅后向学院领导汇报。
六、会议落实
经学院党政综合办公室会议研究决定的事宜,由办公室工作人员或督促相关人员按时完成,严禁拖沓现象发生。
人文学院
2005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