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实践】法律援助 免费不贬质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一个综合系统的工程,而农村法律援助是实现依法治村、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手段,是维护农民权益的重要体现。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力推进法律援助工作改革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响应学校“青春中国梦献礼十九大”为主题的三下乡号召,实现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人文学院关于农村法律援助制度调研服务队赶赴榆林,开展了为期15天的走访与调查。
聚焦成效:为百姓撑起保护伞
在前期准备中,队员们得知,榆林市共有11个县,近百个镇,其大小村落更是不计其数,因此,我队便计划从宏观方面切入,先了解榆林农村法律援助工作的概况,再逐步深入基层进行调研。
调研第一日,队员们来到了先前联系好的榆林市司法局。“我市法律援助工作通过严明法援办案纪律、着力创建示范窗口、创新法院宣传形式、发挥‘12348’专线服务功能等多种渠道有效满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需求。”司法局张科长介绍道。
在交流中,我们知悉,全市共建立了13个县法律援助中心,在村、农民工集中的城乡劳动力市场、乡(镇)企业建立法律援助联系点,形成了以市法律援助中心为龙头、以县法律援助中心为骨干、以村法律援助中心联系点为补充的农村法律援助网络体系。同时,为了便于困难群众寻求法律援助,市、各县在“12348”法律服务平台原有的基础上,进行提升扩容,建立了科技含量较高的集咨询、录音、自动语音答复、咨询质量监控为一体的法律服务信息咨询系统,从而提升服务水平,为百姓撑起法律“保护伞”。
锐意改革:让法援更接地气
“奶奶,咱听说过农村法律援助吗?”“没有,没听说过农村法律援助。”在调研的过程中,队员们不乏遇到这样的对话。相对于前几年,农村法律援助的知晓率有明显提高,但仍然偏低,这既有农村的自然村庄分布较散,交通、通信条件相对较差,农民获得法律援助信息渠道少等因素的制约,也有受宣传手段和经费等因素的限制。除此之外,队员们在调查中还发现法律援助便民措施不够完善、法律援助形式过于单一、法律援助力量不足等问题。
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扩大法律援助范围,这是司法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但关键是真正让上层设计尽快落地生根,避免改革空转。发现问题后,队员们再次来到榆林司法局、县法律援助中心,与负责人就相关问题进行交流,积极提出自己的建议,希望能够让法律援助更接地气,免费而不贬质。
志愿服务:用行动诠释责任与担当
法律援助是一项什么工作?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王浩形象地跟队员们解释道,打个比方,它就和政府给予困难户的最低生活保障一样,法律援助就是政府为社会贫弱群体提供的“法律低保”,通过律师免费的法律服务,使得贫弱群体在遭遇不幸不公的时候,能够依法维权,合理表达诉求。而体谅群众的难处、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是这里每一位法援工作者的工作信念。
在调研中,队员们有幸参加了横山县司法局组织的“送法下乡”宣传活动。活动现场,法援志愿者向过往群众发放《法律援助条例》、《未成年人法律服务手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法律指导丛书、毛巾、抽纸、手提袋围裙等各类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资料600多册,物品200多件,解答法律咨询20余次。“这些工作者有耐心有爱心有责任心,他们总是迎着一张笑脸,拿我们像亲人一样对待,该解释说明的就于情于理于法耐心解释,该给予帮助的就要尽快答复给予帮助。”一位在现场拿抽纸的大妈告诉队员们。
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加大对困难群众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援助,让法律的阳光照进每一位困难群众的心间。经过15天的调研,队员们不仅对农村法律援助制度的现状有了进一步的了解,更感动于矢志法援的暖心故事,纷纷表示志愿加入到农村法律援助队伍中去,奉献自己的青春力量。我们相信随着国家、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农村法律援助制度一定会为构建和谐法治社会不断注入稳定之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