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实践】做守法学生 建和谐校园
——人文学子赴田西村暑期法律宣讲实践
作者:闫雪/文 谢丹丹、王永琪/图 | 发布日期:2024-07-30 | 阅读次数:
7月25日,人文学院赴杨凌法治小院实践团前往陕西省咸阳市杨陵区揉谷镇田西村村委会开展“做守法学生,建和谐校园”法律宣讲活动。宣讲内容聚焦于未成年人保护法、抵制校园霸凌和暑期防溺水。此次实践活动旨在增强小朋友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助力法治乡村建设。
宣讲前,团队成员积极与杨陵区司法所和田西村村委会取得联系,共同协商确定了宣讲的主题、时间和地点。在司法所主任张棉等同志的陪同下,团队筹划的此次活动最终取得了圆满成功。
活动现场,团队成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田西村的小朋友们通俗易懂地科普了什么是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保护的主体、享有的权利及权利的维护,校园霸凌的专业定义、主要类型及如何预防校园霸凌,更围绕暑期安全讲授了防溺水措施“六不准”和溺水自救方法等知识,让小朋友们听得懂、记得住、用得上;讲授之余利用互动问答的形式,让孩子们积极参与讨论,增加了宣讲的趣味性和参与性。孩子们在享受轻松愉快氛围的同时,也学习到了相关的法律知识和安全知识,现场气氛热烈而有序。
此次实践活动得到了田西村居民的热烈欢迎和高度评价。活动后,部分学生家长与团队成员还开展了活动心得交流,家长们对实践队员们的表现给予了肯定,并期望类似活动可以多多开展,这也为实践队员们给予了莫大的鼓舞。
儿童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关心儿童的健康成长,为广大儿童的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是国家、社会、学校、家庭义不容辞的责任。此次活动帮助田西村的小朋友们健全了法律意识,增强了法治观念,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解决问题和维护权益的能力,有效预防和应对了部分潜在法律和自身安全风险,为儿童的全面发展和法治乡村建设作出了青年贡献。
编辑:李超
终审:侯东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