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举办模拟审判观摩活动
为增强学生的法治意识,营造知法懂法的校园氛围,深入推进宪法宣传活动的开展,12月3日,学院举办模拟审判观摩活动,本次活动由模拟审判大赛冠军组为在场学生还原真实的庭审现场。
庭审在书记员宣读法庭纪律中拉开序幕,随之全场起立,合议庭入席,审判长宣布开庭。作为本案的原告支英杰(殁者父亲)和李容宾(殁者妻子)就殁者支宏彬在永定河无人监管、无明显示警标志的河道溺亡问题,向被告永定河管理处、永定河管理所、北京市水务局和丰台区水务局进行追责并要求被告承担相应赔偿。在庄严肃穆的庭审现场,诉讼双方首先对案件事实进行陈述,表明诉讼理由和诉讼请求,接着就支宏彬溺亡是自身责任还是政府部门监管不力所致等争论点展开激烈交锋。为使审判长能够采信自己的观点,双方当事人各自举证,引用法律条文,以明晰严谨的言辞对对方观点的漏洞做出有力反击,环环相扣、层层递进,将法庭气氛推入高潮,台下的观众也是全神贯注、目不转睛。
最终的法庭判决阶段,审判长认为殁者支宏彬拥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且殁者溺亡地不属于公共场所,河道和冰面具有危险性不需要专业知识便可知晓,溺亡原因为其主观自信,其行为属于侵权责任法上的自甘风险行为,应自行承担相应的损害后果,对于原告的诉讼请求,法院予以驳回。
本次模拟法庭活动取得圆满成功,并在学生中获得广泛好评。“对于此次活动我深感荣幸,在我看来,原告作为弱势方,势必会引起社会对弱势群体的同情,但本次庭审划分清情理与法理的边界,坚守法理,让法律作为最后的审判依据,这也告诉我们,司法及其程序是公正、严谨、客观的,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行为都不应超出法律的框架”原告律师扮演者社会1901班刘欣怡接受采访如是说道。此次活动让学生很好地了解到庭审过程,庭辩间所运用的法律思维和法律知识也深化了学生个人对法律的认知,以案说法,使学生在实践中学法,知法,懂法进而成为守法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