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明理,知法律己”—凤岗法学社成功举办读书分享交流会
为营造书香校园的良好氛围,调动同学们阅读法律书籍的积极性,凤岗法学社于11月24日在学院2111案例教学实验室举办了本学期第一次读书会,徐春成、李玲玲、栗鹏飞三位法学专业的老师参与本次读书分享。
本次读书会的分享书目为德国法学家鲁道夫·冯·耶林的《为权利而斗争》一书。在读书会上,读书会成员逐一分享自己的阅读感悟,部分同学提出了自己在阅读过程中产生的疑惑。此次读书会创新形式,把进行报告分享的同学分为三组,一组同学发言完毕后,从另一组的同学中选出代表对上一小组同学的分享进行点评。通过这种形式将单人输出读书心得转变为多人小组之间的讨论,由积极主动发言的同学作为“破冰者”调动讨论的气氛,带动其他同学主动分享自己疑惑,从而提高了同学们在读书会上发言的积极性,让各位同学在读书会的讨论中找到代入感和存在感,进一步达到读书会促进同学思考,擦亮思维火花的目的。
读书会现场
围绕《为权利而斗争》一书,多位同学在“权利和斗争的先后顺序”、“主张权利是否应该不计成本”、“耶林所提的‘为权利而斗争’的观点在我国法治基础上是否适用”等问题上结合所学知识以及生活经验,踊跃地发表自己的看法。针对同学们的疑惑,三位老师也结合自己的阅读感悟分享了看法。
徐春成评论到,个人权利的主张来源于利益的争议,为权利而斗争主张的是为正义而斗争,而不是为某个人理解的权利而斗争,因此对于“权利”需要设立一个客观的标准以达到正义的目的。
对于同学提出的“主张权利是否应该不计成本”的问题,李玲玲从文化、经济、个人与社会存在的关系等多个角度进行解析。栗鹏飞则提示同学们可以从不同的部门法的理论基础出发,并以民法观点和商法观点为例,解释在不同法律理论体系支撑下,对于同一个问题的回答观点相异但同样合理。
最后,本次读书会在老师与同学们开放式、互动式的讨论中结束。李玲玲嘱咐同学们在精读了《为权利而斗争》一书后,同学们应该树立更强的权利意识,积极主动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利,回应法治社会对于守法用法的公民精神的需求。栗鹏飞以勉力在场学生勇于“为法律而呐喊”作为总结,要求同学们即学会“将自己放在作者的写作年代思考问题”,又要跳出作者的思维,辩证利用作者的观点思考当今时代面临的难题。
本次读书会开展效果良好,同学们在交互式的讨论中感受了法学学科的魅力以及阅读和思考的乐趣,书香校园增添了法律的身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