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届毕业生就业招聘信息(38)
西安市灞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招聘28名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为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灞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关于印发西安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市人社发[2019]15号)和《关于印发〈西安市就业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市财函[2021]143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拟面向社会从就业困难人员中招聘28名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及资格审查
(一)招聘范围。应聘人员必须是西安市户籍(灞桥区户籍优先)。
(二)招聘对象。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且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就业困难人员以及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应聘人员必须做就业困难认定)。就业困难人员主要包括:
1.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人员均处于失业状况的城市居民家庭成员;
2.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内的登记失业人员;
3.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4.毕业后超过半年未实现首次就业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
5.被征地农民中的失业人员;
6.失业的残疾人;
7.未就业的城镇退役军人和军烈属;
8.需要抚养未成年人的单亲家庭失业人员;
9.纳入去产能政策范围企业的失业人员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有劳动能力并处于失业状态的成员;
10.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三)资格审查。符合上述范围、对象及条件的人员必须经过资格审核和认定,能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身份证、户籍本、失业证三证原件、复印件及西安市公益性岗位从业申请表三份),方可参加报名。
二、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0日---12月21日
报名地点:灞桥区纺东街419号,灞桥区再就业服务中心公益性岗位办公室(灞桥区委党校综合楼302室)
三、招聘程序
(一)审核推荐。由灞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用人单位对报名应聘者进行面试,按照面试成绩高低依次等额录取。若申请人数多于招聘岗位数量时,将采取考试考核方式,择优录取。
(二)公示。对拟聘用人员在灞桥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四、待遇及合同签订
公益性岗位人员月工资不低于2200元/月。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一年一签,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工作期限可延长至退休,其他从业人员工作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社会保险按照西安市社会保险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招聘岗位和人数
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保障和公共服务岗位28名。
1.驾驶员10名,要求男性,55周岁以下,C1以上驾照,无不良驾驶记录,。
2.后勤门卫1名,要求男性,5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3.办公室工勤11名,要求大专以上学历,熟悉计算机操作者优先。
4.后勤厨工6名,要求个人整洁卫生,有健康证。
咨询电话:029-83519403
联系人:张艳、董霜
陕西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2021年12月公开选聘兼职仲裁员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陕西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工作需要,我委拟面向全省公开选聘兼职仲裁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条件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本科及以上学历,熟悉劳动人事法律法规,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文书写作能力及沟通协调能力,公道正派,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一)曾任审判员者(劳动争议审判庭或民事审判庭审判员优先);
(二)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中级以上职称者(从事劳动人事法律法规研究、教学者优先);
(三)具有法律知识、从事人力资源管理或者工会等专业工作满五年者;
(四)律师执业满三年者。
有调解员、仲裁员工作经验者或有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处理经验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二、选聘要求
1.接受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工作安排,依法调解和仲裁争议案件,并及时制作仲裁文书。
2.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陕西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办法》规定的仲裁员职责。
3.参加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受理的疑难复杂案件的研讨活动。
4.兼职仲裁员在受聘期间不得担任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的代理人。
5.完成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选聘程序与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本次选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时请下载填写《陕西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申请表》(见附件),并发送至省仲裁委电子邮箱:SXSZCW@126.com。我委审查申请材料后,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初审名单。
(二)资格复审
组织初审合格人员参加复审。复审时,请提供以下材料:(1)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2)符合任职条件要求的其他有效证明材料;(3)《陕西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申请表》(在职单位盖章同意)。
(三)面试与培训考核
对报名人员申请表审查通过后,仲裁委组织进行面试,面试时间电话通知;面试通过人员参加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组织的兼职仲裁员任职培训与考核。
(四)聘任发证
考核合格的,经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审核通过后,聘任为兼职仲裁员,发放聘书,聘期为2年。
(五)其他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9日-2021年12月24日
2.联系人:赵志国、刘勇,联系电话:029-89538093、029-89538056
传真:029-89538053
3.地址:西安市碑林区建设东路3号陕西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9室。
来源链接:
http://rst.shaanxi.gov.cn/newstyle/pub_newsshow.asp?id="1016979&chid=100077
西安法院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1名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及相关政策规定,经报请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同意,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陕西秦润人力资源集团有限公司为全市13个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共招聘聘用制书记员91名,各法院招聘职位、地址及政策咨询电话详见《西安法院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职位表》(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已取得毕业证书);
4.年龄须满18周岁以上,一般应在30周岁以下(1991年11月30日至2003年11月30日期间出生)。截止2021年11月30日,在西安法院从事书记员工作满两年以上的临聘在职书记员,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6年11月30日至2003年11月30日期间出生)。
5.具备速记、计算机操作及办公软件运用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情形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因其他问题受到原单位或院校处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4.人民法院经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5.现役军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学生;
6.现为陕西省各级法院和检察院已确定职务等级(档次)的在岗聘用制书记员;
7.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程序包括:网上报名、考试(速录技能测试和岗位基础知识测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等。
(一)查询咨询
考生可点击“陕西秦润人力资源集团有限公司”官网(网址:http://www.sxqrjt.com/)或“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网址:http://xazy.chinacourt.gov.cn/index.shtml)进行查询,建议同时关注“陕西秦润人力”微信公众号(SXQRJT2006)或关注“西安中院”公众号(xazhongyuan),及时掌握招聘工作进展情况。
考生如咨询报考相关问题,可拨打下列电话或向相关招聘法院进行咨询(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陕西秦润人力资源集团有限公司:029-89558249
(二)网上报名
考生登录“陕西秦润人力资源集团有限公司”官网(网址:http://www.sxqrjt.com/),在网站考试报名系统按照要求注册完成报名。
1.注册
考生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条件、注意事项等相关规定内容。登录网上考试报名系统,按提示完成注册。
2.填报报名信息
(1)考生应在2021年12月6日9:00至10日18:00,登录考试报名系统进行报名(非报名时间将无法登录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时应如实、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带“*”符号的为必填项),并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白底正面免冠证件照片(要求:必须上传规范免冠证件照,像素不低于295×413,jpg格式,大于30kb,照片清晰,禁止使用P图、抠图、涂画的照片;不符合要求的照片系统均不予受理)。
(2)考生每人限报一个招聘职位。
(3)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前,须仔细核对填报内容,报名信息一旦提交将无法更改。
(4)提交报名信息后,自行下载并打印《报名表》。
个人信息需如实填写,如在招聘考试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录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3.缴费
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即可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标准为¥100元/人,缴费成功方视为报名成功。报名成功后,报名费用不予退还。
4.下载打印《准考证》
考生报名成功后,可在2021年12月20日9:00至24日24:0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请使用A4纸打印,考生自查保证准考证字迹、照片清晰,基本信息,考生须知,注意事项等内容完整),并在考试当天持《准考证》和个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
《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资格审查、面试和体检的必备证件之一,请务必妥善保管。
5.招聘职位调整
因报名成功人数少于用人单位招聘职位数的,将根据实际情况核减该用人单位招聘职位数。
(三)考试
考试分为速录技能测试、岗位基础知识测试:速录技能测试和岗位基础知识测试为同一时间、地点依次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准考证》。
1.速录技能测试
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20%。现场播放音频资料,考生同步在计算机上输入听到的内容,主要测试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速录技能的熟练程度,即“听打”输入速度和准确率。
统一使用台式电脑、标准键盘、鼠标,预装有极点五笔、微软拼音、搜狗拼音等3种常规输入法。严禁考生携带并使用其他键盘、鼠标或携带U盘、光盘等外部存储设备自行安装输入法及词库。
2.岗位基础知识测试
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采用无纸化考试,考生在计算机上进行答题,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知识和法律基础知识等。
速录技能测试和岗位基础知识测试成绩均设最低分数线,任意一项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即视为考试未通过,不能进入资格审查。
3.考试成绩公布
速录技能测试、岗位基础知识测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拟于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公布(具体公布时间可在报名网站中进行查询)。
(四)资格审查
1.进入资格审查考生人数按照各用人单位招聘计划数的2倍确定,未达到2倍的,按照通过测试考试的人数确定。资格审查按照分级负责原则、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由各招聘法院负责本院考生的资格审查。
2.参加资格审查考生应携带《报名表》、《准考证》、个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相关材料。如参加资格审查人员系法院临聘在职人员的,另需提供原单位开具的从事书记员工作的《工作证明》。报考人员不能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证书、证明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3.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该职位出现的空缺,按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成绩相同的,以速录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员。在资格审查期间无法联系到递补人员的,视为自动放弃递补资格。
4.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进入面试环节,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名单和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将在报名网站上进行公布。
(五)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举止仪表等。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面试成绩,面试设最低分数线,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即视为面试未通过。
(六)总成绩计算和运用
通过面试考生的总成绩按照速录技能测试成绩×20%+岗位基础知识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进行计算,并根据招聘计划数,按1:1比例从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
考生各项成绩均按照“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以速录技能测试成绩、岗位基础知识测试成绩之和由高到低确定名次;速录技能测试成绩、岗位基础知识测试成绩之和相同的,以速录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名次。
(七)体检与考察
1.考生体检工作由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考生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2.体检不合格人员,符合补检规定的,可统一组织补检1次。
3.因考生自动放弃或者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缺额,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确定体检递补人员,体检只递补1次。
4.考生体检结束后,由各招聘法院按照有关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因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缺额,不再进行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确定后,将在陕西秦润人力资源集团有限公司和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及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所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正式确定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向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2.聘用人员系在职人员,需按用人单位要求提供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如与原单位牵涉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
3.新聘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即办理正式聘用手续,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最低年限为3年。
4.面试成绩合格,但未能进入拟聘用人员公示名单的考生,将形成“西安法院书记员招聘后备人才库”。在3个月试用期结束后,根据各招聘法院书记员缺额情况,从书记员招聘后备人才库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实施增补,并在体检、考察后,在陕西秦润人力资源集团有限公司和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及公众号上进行公示。
四、管理与薪酬
聘用制书记员管理使用及薪酬保障按照《陕西省法院、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规定执行。
五、疫情防控要求
(一)参加报名的考生必须严格遵守此次考试对疫情防控提出的各项要求。考生须及时下载本公告附件2《西安法院聘用制书记员公开招聘考试考生健康监测卡》,连续监测并如实填报考前14天(2021年12月11日至24日)个人健康状况,在考试当天提交。在外省的考生,应不迟于考前14天返陕,从考前14天到考试结束,考生原则上不离陕。
(二)考试当天,所有考生须持填写的《西安法院聘用制书记员公开招聘考试考生健康监测卡》、考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且“健康码”显示为“未见异常”(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14天内未到过中高风险地区(绿码)及体温正常(<37.3℃)方可参加考试。考生持“黄码”“红码”禁止进入考点。
(三)考生应提前到达考场外,在指定区域接受体温测量,出示核酸检测报告,提交健康监测卡,持手机主动出示“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陕西健康码”,从进入考点至离开考点期间全程佩戴口罩(核对身份证件时应摘下口罩)。
(四)如在招聘工作期间遇到疫情升级等突发情况,由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决定是否暂缓招聘工作,并向社会发布公告。
六、特别提示
(一)参加报名的考生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其附件,根据本人条件、职位要求进行报考。
(二)参加报名的考生所留的个人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
(三)参加报名的考生均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入场,《准考证》和身份证是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报到等程序的必须凭证,请妥善保存。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用书或相关参考资料,不指定任何机构进行培训,对于不法团伙冒名举办的各类违规培训或实施电话、短信、微信诈骗等行为,请广大考生保持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五)有关招聘信息将在“陕西秦润人力资源集团有限公司”和“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网”官网及微信公众号上公布,请考生密切留意并及时查看,如因考生未及时查看等原因,导致的相应后果由本人承担。
西安市2021年公开招聘1370名社区工作者公告
为适应新时期加强城市基层党的建设和社区治理需要,建设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能力突出、群众满意的职业化、专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不断提升西安市社区治理与服务水平,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社区工作者岗位是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专门从事社区管理和服务工作的社区工作人员。本次面向社会为西安市各区县及开发区招聘社区工作者1370名(各区县、开发区招聘数量分配表详见附件1)。
二、招聘人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合格、身体健康、品行良好。
2.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历证书。
3.18至35周岁,即1986年12月1日至2003年12月1日期间出生的。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获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或《社会工作者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现任西安市社区“两委”成员;具有连续2年以上西安市社区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即1981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
4.陕西省常住户口,2021年12月1日之前落户。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到党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影响期未满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以及不符合本次招聘条件的。
三、聘期待遇
拟聘用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与所在区县、开发区签订聘用合同,一般每5年为一个聘期。按照陕西省《关于健全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的指导意见》和西安市《关于建立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的指导意见》要求,聘期内社区工作者工资待遇按“三岗十八级”薪酬制度落实。
四、招聘流程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资格复审、缴费确认、笔试、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体检、考察、确定拟聘人员、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1.发布时间:2021年12月1日
2.发布渠道:在西安日报、古都先锋网、西安市人才网,各区县、开发区官方网站,古都先锋、西安惜才找工作小助手公众号等媒体平台进行发布。
(二)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
1.采取网络报名和网上资格初审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http://120.77.19.31/。不接受简历面呈、邮递等其他方式。每名应聘人员限报1个区县或开发区,不得重复报名。
2.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日(星期四)12:00至2021年12月8日(星期三)18:00。
3.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12月2日(星期四)12:00至2021年12月8日(星期三)21:00。
4.报名要求: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址,按照要求如实、完整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如下资料:
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
②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学历证书即毕业证书、国内学历须上传从学信网下载的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学历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电子版。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应与考试时出示的身份证保持一致;
③与放宽年龄条件相关的资料;所在镇(街)出具的工作任职证明或劳动合同原件的电子版;
④退役军人需上传退役证件等资料原件的电子版。
5.报名期间,应聘人员于报名后随时关注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核状态。报名未审核状态或资格初审未通过,可以更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区县、开发区岗位。已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区县、开发区岗位。报名结束后,未进行资格初审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区县、开发区岗位。如应聘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后果自负。
(三)资格复审
由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牵头,各区县、开发区组织人事、民政部门组织实施。采取现场资格复审的方式,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初审通过人员随时关注报名系统资格复审公告。
资格复审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网上报名下载打印的《2021年西安市社区工作者报名表》,并本人签字。
2.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国内学历须提供从学信网下载打印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与放宽年龄条件相关的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与放宽年龄条件相关的资料,所在镇(街)出具的工作任职证明或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应聘人员提交的上述报名资料仅收取复印件,收取材料概不退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为自愿放弃。未通过资格复审的,取消笔试资格。
(四)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资格复审通过人员随时关注报名系统缴费通知。
本次招聘参照陕西省公开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笔试收费标准,收取每人每科50元笔试考务费。未按期缴费确认的,视为自愿放弃笔试资格。
(五)打印准考证
1.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2.准考证打印网址:http://120.77.19.31/
应聘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未按时打印准考证,无法参加考试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本次招聘的重要凭证,请妥善保管。
(六)笔试
由各区县、开发区组织人事、民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时间另行通知,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1.笔试内容:社区党建、社区工作等相关基础知识,社区相关政策文件、法律法规及综合能力测试,采取闭卷形式,满分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进行四舍五入。
2.笔试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参加笔试人员随时关注并登录http://120.77.19.31/查询成绩。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各区县及开发区招聘人数3:1的比例进入面试环节。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
3.根据《陕西省实施<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163号)规定,对2011年至2020年陕西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应聘管理岗位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加分。加分计入笔试成绩。加分按照个人申请、组织审核、公示确认的程序进行。凡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符合加分范围和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下载加分申请表(见附件4)。申请加分人员应于2021年12月9日至12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持加分申请表、本人毕业证、入伍批准书、退伍证、退出现役登记表等有关材料和获得中央军委授予荣誉称号、军队战区(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三等功及以上的奖励证章等有关材料,到西安市社区学院(金花北路35号长乐公园园内)申请加分。个人各类加分累计不超过20分。拟加分的应聘人员情况在http://120.77.19.31/网站进行公示。逾期未申请加分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七)面试
由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牵头,各区县、开发区组织人事、民政部门具体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总成绩计算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为笔试、面试成绩加权计算总合。其中,笔试占50%(满分100分)、面试占50%(满分100分),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确定排序,并在网上公布。
(九)体检和考察
1.根据总成绩,按照相关区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指定医院进行。
3.考察工作由各区县、开发区民政部门负责,着重考察应聘人员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修养、工作能力及态度等情况。
4.因应聘者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空缺名额,可按招聘岗位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也可空缺。
(十)公示和聘用
1.根据总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经应聘者本人确认放弃资格或在公示期间有群众反映并经查实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3.拟聘用人员名单确定后,报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备案。
五、疫情防控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应聘人员应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接受体温测量,进入考点至离开考点期间全程佩戴口罩(核对身份证件时应摘下口罩)。体温正常且“陕西健康码”或“西安一码通”显示为“绿码”的,方可参加笔试。持“黄码”且现场测量体温不超过37.3℃,须提供考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后,可进入考点,在指定考场参加考试。持“红码”禁止进入考点。不带手机,无法提供“陕西健康码”或“西安一码通”的人员,必须出具考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后方可进入考点。对于连续三次测温超过37.3℃的应聘人员,经医生评估后,在指定考场参加考试。中高风险地区参加考试人员除满足上述所列健康码、体温要求外,还需提供考前7日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尚未解除隔离的隔离医学观察人员、无症状感染者、在隔离治疗期间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不得参加考试。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在考前治愈出院或解除隔离的,应及时告知考务机构,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
对故意隐瞒病情、不按要求提供核酸检测证明、不如实告知情况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
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笔试前疫情防控部门有其他要求的,另行通知。
六、纪律要求
为维护西安市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工作秩序,各区县、开发区组织、民政部门,以及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要高度重视,严格程序,规范操作,严肃纪律并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如有违反法律法规、弄虚作假、泄密等行为,一经查实,将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考区县、开发区;对于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误报、审查部门误审进入笔试环节的,将对该应聘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既有网上报名时的资格初审、现场资格复审,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聘用等阶段的资格审查。无论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均取消其资格。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一律取消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应聘西安市社区工作者。
七、相关事项说明
本次招聘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招聘主管部门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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